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志愿服务工作计划

2019-03-05 女职工部管理员 3813次

                          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志愿服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积极践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围绕落实市总十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确立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发挥女职工在社会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依据《志愿服务条例》,结合工会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女职工志愿服务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九大提出的“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等新要求,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女职工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汇聚更大力量。

二、基本原则

女职工志愿组织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基本原则。

三、总体工作思路

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志愿服务工作由市总女职工委组织实施,纳入市总相关业务部门志愿服务工作统一管理,接受业务指导,建立工作制度,立足社会需求,结合女职工工作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联合儿童福利院、残联等相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看护残障婴幼儿、照料孤寡老人、困难职工子女托管、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女职工心理关怀、女职工素养提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工作,先行建制,务实推进,确保女职工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主要实施步骤

(一)组建志愿者队伍(2019年3月—6月)

1成立女职工志愿服务队。队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女职委主任陈慧男同志担任,下设2名副队长、6名小组长(分队长),具体工作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市总女工部。

2招募志愿者。在2019年3月5日学习雷锋日前夕,开展为期3个月的女职工志愿者招募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市总审核把关和统一注册等记的方式,计划招募首批女职工志愿者60人左右。

3、志愿者基本条件。凡18——60周岁、参加工会组织的女职工,身体健康,有业余空闲时间,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志愿者组织章程,愿意遵守服务单位保守单位秘密、尊重个人隐私等相关要求者,均可到市总女工部进行报名申请。

(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019年7—9月)

1、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业人员对首批志愿者开展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和服务技能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确保志愿服务实效。

2、签订服务协议。市总女职委与相关机构、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强化志愿服务工作纪律和活动安全教育,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

3、制定工作流程和具体活动安排。和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制定年度活动安排,明确具体活动内容和方式。

4、购买意外保险等。市总女职委为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险。设计制作女职工志愿标识别,实行挂牌上岗。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以残障婴幼儿、空巢老人、困难女职工为主要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预计10月开展首期女职工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内容是到儿童福利院帮助照看残障婴幼儿。暂定活动周期为每月两次,每次1天(双休日),实行志愿者轮值制。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每次服务活动后做好活动记录形成完备的志愿服务记录台账,不断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改善服务方式、队伍管理,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

3、及时宣传总结。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宣传女职工志愿服务的意义、作用,吸引更多女职工自觉加入志愿服务行列,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志愿服务,人人愿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创新服务项目和内容,努力形成一批特点鲜明的女职工志愿服务项目。对志愿服务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优秀代表,及时报送市总宣教部门,推荐参与市文明办优秀志愿者评选。

 

                                                     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